中共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
工作的意见
根据市卫生局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适应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医和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的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纠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在市卫生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院党委紧紧围绕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大局,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与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力度,深入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大力加强医院行业作风建设,社会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度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总的来看,绝大多数医疗工作者忠实履行救死扶伤、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神圣职责,在日常医疗卫生服务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了人民群众的称赞。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医疗卫生行业的风气距离党和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行业不正之风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以权谋私、以医谋私、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滥用药、乱收费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少数医务人员漠视群众利益,服务态度生硬,工作责任心不强。上述问题的存在不仅败坏了行业风气,而且影响了医院的社会形象,还严重阻碍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正常进展和卫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我们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从大力加强医院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保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实现医院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明确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任务目标,以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为出发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要求,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医院党风、政风和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责任制为总抓手,抓好“六个落实,实现一个目标”,即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打造党风廉政建设的坚强领导集体;构建一支求真务实、作风过硬、敢抓敢管的纪检监察队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集中教育活动,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形成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合力;完善配套有效管用的预防和惩治腐败的监督管理制度,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党务、政务、院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努力解决社会群众反映集中的行风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实现医院党风、政风和行业作风根本好转这一总体目标。
三、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重要保障。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要求,选拔配备纪检监察干部,接受医院党组织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党委的双重领导。在医院纪委的领导下,各党支部要指派一名支部成员兼职纪检委员,具体负责本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
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注重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政策理论、卫生法律法规和纪检监察条规的学习,不断加强自身的理论修养、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做到思想上与时俱进不落伍,学习上刻苦钻研不放松,工作上争创一流不落后,生活上严格自律不放纵,全面承担起各级党组织赋予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重要职责。
四、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制度
(一)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和市卫生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形成“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逐级抓落实的格局。
(二)健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制度。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议事决策程序,对干部任免、大型设备购置、基本建设、大项公务开支等重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必要时提请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对收费标准、药品价格等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对医院腐败案件易发部位和重点领域的监管,建立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长效机制。要严格执行药品器械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一律实行全省统一的网上采购,严禁擅自采购,自行定价。对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药品和器械采购、基本建设等重点部门和重点部位出现的苗头性问题,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早打招呼,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防止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要坚决给予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要依法处理,坚决杜绝文过饰非、包庇纵容和听之任之现象的发生。同时对分管上述工作的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实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加强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四)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把工资收入、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以及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办理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生活作风的监督。
五、进一步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道德防线
要充分运用党的“三会一课”、理论中心组读书会、政治学习等形式,紧密结合卫生文化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同时注重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警醒作用,通过剖析典型案例、现场说法等多种形式加大警示教育的力度,筑牢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和道德防线。大力宣传卫生系统廉洁勤政的先进典型,积极开展向援外医疗队模范队长、市立医院主任医师甘连喜,全省尊老敬老模范、市立二院老年康复科主任刘传浩和枣庄市廉洁行医“十大标兵”学习活动,弘扬行业正气,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培育具有卫生行业特点的廉洁行医、勤政为民、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廉政文化。
六、进一步加强医院纠风工作的专项治理
在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各种利益格局逐步调整的新形势下,医院党委在坚持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公益性质,紧紧围绕社会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纠风工作专项治理的力度的同时,切实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把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根本利益放在首位,确保政令通畅,令行禁止。对在医疗活动中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私收费、乱收费、套取新农合资金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今年医院要以服务品牌建设为抓手,继续深化以质量好、服务好、群众满意为主题的“两好一满意”活动,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简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认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民主评议医院活动,全面落实出院病人回访制度,着力构建行业作风信息反馈评价机制、医患矛盾调处机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查处机制,切实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际成效,进一步提升社会群众对医院服务的满意度。
七、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领导是关键。各支部、各科室要根据医院要求从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实际情况,明确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并将责任落实到人。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各科室主任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负总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分级分工负责,建立工作网络,形成责任体系。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各级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中的率先垂范作用,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带头执行“一岗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要强化“慎独”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廉洁自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用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和实现医院党风、政风和行业作风的根本好转。
为切实加强对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领导,医院党委决定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李怀章同志任组长,副书记邓德选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院纪委,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认真履行好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责,积极探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为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我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〇一〇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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